公司注销流程(程序)是什么?
发布时间:2011-5-14
作者:北京标冠

内资公司

注销起点:

股东(会)关于公司解散、清算并注销的决定(议)。

第一步 成立清算组并确定清算组负责人,办理清算组工商备案。

第二步 清理公司财产,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通知、公告债权人(同时刊登注销公告);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;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,清理债权、债务,结清职工工资保险等;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。

第三步 注销税务登记。一般情况下先注销地税登记,再注销国税登记。

第四步 刊登注销公告已过45日,且已经注销税务登记(地税和国税)后,注销工商登记。

第五步 取得工商注销通知书后,再依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、统计、社保、住户公积金等各项登记注销。

第六步 注(撤)销银行账户。先注(撤)销一般账户,再注(撤)销基本账户。

注销期间涉及尚未年检项目的,应予年检之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。

上述全部项目注销登记完成时间大概为三个月左右。

外资公司

准备工作:

股东(会)、执行董事(董事会)或经理(法定代表人)起草关于公司解散、清算并注销决定(议)。成立清算组,确定清算组负责人,并办理清算组工商备案。

第一步 申请注销外资投资企业批准证书,取得商务部门注销(提前终止)批复文件。

第二步 清理公司财产,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通知、公告债权人(同时刊登注销公告);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;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,清理债权、债务,结清职工工资保险等;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。

第三步 注销税务登记,同时注销财政登记。

1、注销地税登记

2、注销国税登记

第四步 注销海关登记。

第五步 刊登注销公告已过45日,且已经注销税务登记(地税和国税)和海关登记,并已经取得商务部门公司终止批复后,办理注销工商登记。

取得工商注销通知书后,再依次办理以下注销登记。

1、注销外汇登记

2、注销统计登记

3、注销组织机构代码

4、注销社会保险登记

5、注(撤)销银行账户

6、注销公安局《备案登记簿》

注:若有其他资质登记,也一并注销。

注销期间涉及尚未年检项目的,应予年检之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。

上述全部项目注销登记完成时间大概为三个月以上。

北京代表处

准备工作  确定常驻代表机构北京代表处注销截止日(以月末为宜),由派出企业出具决定终止文件,常驻代表机构北京代表处出具申请注销文件。终止常驻代表机构北京代表处有关(比如房屋租赁)合同协议,(通知FESCO、四达、中智、中合等外事服务机构)结清(或转移)职工工资并停止(或转移)缴纳社会保险,清理存续期间债权债务,处理现有非货币类财产,整理包括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、会计账簿、记账凭证和纳税申报文件在内的注销资料。

第一步  注销税务登记。先注销地税登记,再注销国税登记。

第二步  注销海关备案。

第三步  注(撤)销银行账户。若有多个账户,则应全部办理。

第四步  提供税务、海关和银行证明,注销工商登记;同时注销首席代表、代表工作证,取得工商注销登记通知书。

第五步  注销组织机构代码。

第六步 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。

第七步  注销统计登记(若有)。

第八步  注销公安局出入境《备案登记簿》,交回代表处印章,注销登记工作全部结束。

上述全部项目注销登记完成时间大概为三个月以上。

重要提醒
1、上述解答系北京标冠会计师(税务师)事务所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整理而成,看起来挺简单,做起来不容易。仅供了解参考。
2、若自行办理业务,请考虑胜任能力并保持清醒判断。避免因经验不足、流程不熟、资料准备不规范不完整不全面、政府部门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复往返、耽误时间或办不成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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